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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沈晴野好像没注意他偷感很重的目光,宋秋辞目光顺着他的小臂下移,最后停在对方的指节上。
白皙修长,指关节处微凸,拇指虎口处带着薄茧,应该是练剑的痕迹。
这姿势神态,乍一看上去,总让人觉得他手中执着的是什么载有武林秘籍的书卷,而非现代化的手机。
但宋秋辞就是知道,这人绝对是在看小说。
什么孽缘,上司追着他的两个笔名猛看。
算了,这一小时的车程,总不能浪费在路上。
他倒是可以趁机思考一下今晚《铃兰夜语》要更新的剧情。
作者“立秋”的更新时间很乱,没有固定时间点,沈晴野空闲的时候,就会点进去刷新两下。
好的,刷完了,没更。
沈晴野点击作者头像,进入了作者“立秋”的主页。
签名:别无所求,阳光正好。
“我别无所求,只想被阳光晒透?[1]”沈晴野心里出现了一行文字。
黑塞,《科林索尔的最后夏天》。
刚好是他看过且印象深刻的。
沈晴野继续往下翻,挺好,“立秋”的作者专栏里,还有好几本作品。
看这字数,足够他看好几个晚上。
带着薄茧的指尖碰了碰文名,进入正文,正要浏览,沈晴野的余光停在了宋秋辞身上。
宋秋辞没玩手机,也没看窗外的风景。
男生的坐姿不算端正,双手却乖巧地搭在腿上,规规矩矩地并着双腿。